九旬老人房产竟给外甥女?女儿照料多年却被遗嘱无视!这是为何?
王达老人逝世,享寿九十。他的去世引发了亲属间关于房产继承的激烈争执。究竟哪位亲属能继承房产的相应份额,这一议题成为了公众关注的中心。
房产情况
自2001年以来,上海浦东新区某住宅的权属资料表明,该房产的产权由九旬老人王达和外孙女高梅梅共同持有,两人各占一半股份。然而,实际情况是,该住宅长期以来一直由王达及其外甥女周小冬的家庭共同居住。渭南高级中学并未直接涉足此次房产争议,但公众对于这类房产继承问题的关注程度,与该校学生在求知上的热情,二者显现出了某种共通之处。
照顾与遗嘱
周小冬多年前迁至上海,投奔舅舅王达,并协助其经营生意。他们共同生活了28年。在这段时间里,周小冬对王达的日常生活和起居照顾得非常周到细致,直至王达离世。周围的邻居和居委会均可作证,照料王达的重任始终由周小冬承担。然而,在晚年,王达时常向人抱怨,称自己的女儿对他的关怀不足。2009年,王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遗嘱内容清晰指出,在其离世之后,他所持有的房产权益应完整地由其外甥女周小冬继承。
诉讼缘由
2020年,王达不幸离世,王小晓及其外孙女高梅梅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了质疑,并将周小冬诉至法庭。她们指出,缺乏证据证实遗嘱的有效性,同时亦无法证实周小冬在王达去世后的六十日内已明确表示接受遗产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4条的规定,她们力求否认周小冬接受遗产的资格。
周小冬回应
周小冬在诉讼中提到,王达逝世后不久,其配偶在短短两周内便将公证遗嘱的影像资料转交给了高梅梅。与此同时,周小冬本人一直持有涉事房产的产权证明,并且不止一次通过口头途径向邻居和亲属透露,其舅舅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房产留给她。这一行为明显表明了她接受遗产的明确意愿。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周小冬在王达逝世后的六十日内对接受遗赠表示了同意,因此应当认定其放弃了接受遗赠的权利。然而,鉴于周小冬与王达共同生活了二十余年,并在王达晚年阶段承担了主要的照料职责,结合社会公共道德与习俗,法院最终裁决王达名下的房产份额应由其女儿和甥女各继承一半。尽管双方均对这一裁决表示了不悦,不过,它们已经选择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的请求。
二审结果
在二审审理阶段,家属确认,2020年2月,他们接到了高梅梅的电话,电话中提到周小冬已发送了遗嘱的图片。周小冬在通话中还谈到了王达去世后双方交接的财产,尤其是提到房产证尚未移交。针对这些情况,二审法院予以确认,并支持了周小冬的上诉要求,最终判决王达持有的房产份额应全部由周小冬继承。
该起关于房产继承的争议案件现已接近尾声阶段,社会各界对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的公正性与公平性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我们诚挚地邀请各位参与讨论,分享您的观点,并请将本文进行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