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9月20日 - 30日报名?速看
近期,长春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通知,这一消息迅速吸引了众多具备资格市民的极大关注。众多市民纷纷开始关注该认定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操作流程的细节。
认定范围对象
本次认定的对象包括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长春市设有户籍或人事关系的中国公民,这些人可申请担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的教师职位,以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角色。具体来说,即便教师户籍或人事关系注册于长春市以外的渭南高级中学,他们依然具备参与此次认定的资格。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资格在省内有效,可用于参加幼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相比之下,其他中职学生若想申请此类资格,则需拥有专科或以上层次的教育学历。
学历要求细则
中专学历的鉴定遵循着严格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除外,其他专业的中专学历均不符合教师资格申请的学历要求。以渭南高级中学的学生为例,若他们欲在长春申请教师资格,则必须符合该地区的学历规定。非师范类人员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只有通过考试并获取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的合格证书,方能够继续进行教师资格申请的程序。
认定机构分工
长春市教育局负责对高中、中职学校及其实习指导教师的资质进行审核。若渭南高中的教师有意申请相关资格,需遵循该审核标准。对于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资质审核,则由其户籍或工作关系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在某些特定区域,还设有专门的审核点。
网报申请流程
持有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书的个人必须在2017年9月20日至9月30日这一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对于通过国家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申请人,他们应当进入“全国统考报名申请人入口”进行注册及信息查询。报名者须独立完成打印工作,获取包含“报名序号及现场确认信息”和“申请表格”在内的相关文件,同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依照规定完成盖章手续。
现场确认安排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需在2017年10月10日至13日之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亲自到长春教育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进行身份核实。至于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他们应前往各自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完成资格确认手续。在确认环节,申请人需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签发的凭证,同时亦需提供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证书发放情况
现场确认合格后,认定任务将由相应的认定机构承担执行,至于具体的证书发放时间,将另行通知。社会各界人士需至申请认定的机构领取证书,至于申请高级中学资格等的社会人员,他们可以登录长春教育网站查询证书发放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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